| 5月12日国际法答疑精华 |
| 2008-5-12 |
| 问:国际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两者是否有重叠的地方? 答: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简言之,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主权国家之间关系为对象的法律。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还包括国际组织、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个人在某些情况下是国际法的有限主体。国际法主要是实体规范,具体规定国际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可以看出,国际私法主要是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 二者当然也存在重叠的地方。比如,外国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是国际法和国际私法都会涉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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