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法理学答疑精华 |
| 2008-5-12 |
| 问:如何理解法学是经世致用的学问? 答:法学就其根本特质而言,属于经世致用的学问。 (1)法学的类别归属,决定了法学属于经世致用的学问。法学是注重以制度现象为研究对象,而对社会生活发生直接影响的学科。它直接影响法治,直接影响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以及其他种种法律制度,并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生活。 (2)法学作为一门经世致用的学问,这一特质在法学的研究对象、分科和方法的实在性上,得以清晰地显现出来。首先,法学主要是研究法和法律制度问题,而法和法律制度都是实实在在的现象。其次,法学的分科设置,或者说法学的研究内容和所阐释的内容,也是实在的。还有,法学的研究方法更多的也是注重实在性的。法学的研究方法是多元化的,在多种多样的研究方法中,具有实在性的方法或以实在性为特征的方法,事实上是主流的或多数的研究方法。 (3)法学作为一门经世致用的学问,也可以从它的产生过程得以了解。 (4)在学术分支和学术功能的分化愈演愈细的现今时代,法学作为经世致用的一门学问,也还是依然如故。 ——————————————————————————————————— 问:同一权利是否分有层次?在上一层权利未行使,下一层权利法律不予保护. 例如,居住权;一位妇女被其夫赶出家门后,到儿子家居住,又被儿媳赶走,诉至法院称儿媳侵犯其居住权是否成立? 答:同一权利不存在层次的区分。对于你提的这个案例,我认为,需要弄清楚的是该妇女的儿子对其是否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中应该包括为无生活能力的父母提供合适的居所。但如果存在赡养义务,该妇女应该向法院请求让其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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