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教学中心、各位学员:
为了学员能够及时顺利完成学业,我办经研究决定,将往届生论文定稿提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10年11月14日12时。请未提交论文定稿的学员尽快上网提交论文定稿。
请未缴纳论文重修费的学员,于2010年11月14日之前,将论文重修费(人民币560元)通过邮局汇款至我办,并请注明学号,姓名,联系电话及汇款用途(论文重修费)。
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2号 北大太平洋科技发展中心14层
收款人:李义檩(lin)
邮政编码:100080
注意:请在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010-82667121。
对于未缴纳论文重修费的往届生,其已提交成功的定稿论文不予安排批阅。
请学员相互转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远程教育办公室
201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