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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课程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财政税收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一门专业性强、应用性强的法学学科。它涉及财政税收领域的各项法律制度,包括财政管理体制法、预算法、国债法、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本课程是研究财政税收法律制度的专业课,其任务是研究财政税收法的概念、性质、特征、原则、体系和法律关系,研究我国各项财政税收法律制度。
通过本课程学习,要使学员掌握财政税收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和提高财政税收法律意识,确立依法治税的观念;熟悉各种财政税收法律规范,训练和提高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了解财政税收法在经济法中的地位,注意财政税收法与其他经济法律制度的联系与区别;通过本课程的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和单科合格证书。
二、推荐参考书
1.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教学参考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刘剑文著:《所得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刘剑文著:《国际所得税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刘隆亨著:《中国税法概论》(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6.张守文著:《税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徐孟洲主编:《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8.严振生编著:《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9.柳本醒主编:《财税法教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10.杨萍、靳万军、窦清红著:《财税法新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三、必读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11月22日国务院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1992年3月18日国务院颁布)
4.《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颁布)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
12.《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年2月8日国务院颁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1987年9月12日国务院修订发布,1992年3月18日第二次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颁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颁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第一次修订,1999年8月30日第二次修改,修订后的该法自1999年8月30日起施行)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6次会议通过)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4月23日国务院颁布)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颁布)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颁布)
27.《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国务院颁布)
29.《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
30.《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2日国务院颁布)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修订)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8月4日国务院颁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学习时间
本课程计划学习20周,每周4学时,总共80学时。其中授课27学时,
专题研究23学时;其余学时为讨论、作业和复习考试时间30学时。
五、教学安排
本课程序分10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
(一)学习内容:第一章 财政法总论
1.财政经济学基础
2.财政法概述
3.财政法的历史发展
4.新世纪的中国财政立法展望
(二)学习考核要点:(以下为各节可能考试的重点)1.财政的历史类型、功能;2.财政法的定义与特征;3.面向21世纪的中国财政立法;4.中国财政法的基本原则;5.中国财政法的体系
(三)学习时间:第1周至第2周(8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3与专题3)6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2学时。
(五)思考题:(以下为学习与考核要点的问式)
1.什么是财政?财政有哪些职能?
2.什么是财政法?
3.我国财政法应遵循哪些原则?
4.中国财政法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5.简述21世纪的中国财政立法。
第二单元
(一)学习内容:第二章 财政管理体制法
1.财政管理体制法概述
2.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比较与借鉴
3.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沿革
4.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法的主要内容
5.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完善
(二)学习与考核要点:1.财政管理体制的三种模式;2.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概念;3.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基本原则;4.财政管理体制法的主要内容;5.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立法发展的主要线索;6.分税制的类型与主要形式;7.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8.我国现行分税制的不足与立法完善。
(三)学习期间:第3周(4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1与专题1)2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2学时。
五、思考题
1.如何理解财政管理体制的概念?财政管理体制有哪几种模式?
2.财政管理体制法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3.财政管理体制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4.为什么说分税制是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5.分税制有几种类型?
6.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法有哪些不足,应如何完善?
第三单元
(一)学习内容:第三章 预算法
1.预算法概述
2.预算管理职权
3.预算管理程序
4.预算、决算监督与预算法律责任
5.预算外资金的法律监管
(二)学习与考核要点:1.国家预算的组成、原则与类型;2.预算法的概念与特点;3.预算管理职权;4.预算的编制与审批;5.预算监督;6.预算法律责任;7.预算外资金的法律监督。
(三)学习时间:第4周(4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1与专题1)2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2学时。
(五)思考题
1.什么是国家预算?国家预算应遵循哪些原则?
2.什么是预算法?预算法有哪些特点?
3.如何理解预算管理职权?
4.预算包括哪些法定程序?
5.如何加强预算监督?
6.预算法律责任有哪些主要类型?
7.如何进行预算外资金的法律监督?
第四单元
(1)学习内容:第四章 国债法
1.国债法的概念与特征
2.国家内债法律制度
3.国家外债法律制度
(二)学习与考核要点:1.国债的分类;2.国债法的特征;3.国债的发行、流通与管理;4.国家外债的法律界定;5.国家外债管理体制;6.国家外债的管理
(三)学习时间:第5周(4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1与专题2)3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1学时。
(五)思考题
1.什么是国债?国债有哪些分类?
2.什么是国债法?国债法有哪些特征?
3.国家内债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4.什么是国家外债?我国现行的外债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5.如何对国家外债进行管理?
第五单元
(一)学习内容:第五章 税法总论
1.税收经济学基础
2.税法的特征
3.税法的基本原则与作用
4.税法体系与税收立法体制
5.税收法律关系
6.税法的要素
7.税法的发展
(二)学习与考核要点:1.税收的特征与职能;2.税法的特征;3.税法的效力与本质;4.税法的基本原则;5.税法的作用;6.税法体系;7.税收立法体系;8.税收法律关系;9.税法的要素;10.税法的历史发展
(三)学习期间:第6周至第8周(12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5与专题4)9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3学时。
(五)思考题
1.什么是税收?税收有哪些特征和职能?
2.什么是税法?税法有哪些特征和功能?
3.如何理解社会主义税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
4.税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如何理解税收法定主义?
5.我国应构建何种税法体系?
6.如何完善我国税收立法体系?
7.纳税人应享有哪些权利和应履行哪些义务?
8.举例说明税法的要素
9.简述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0.中国税收立法的展望。
第六单元
(一)学习内容
第六章 流转税法
1.流转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2.增值税法
3.消费税法
4.营业税法
5.关税法
6.土地增值税法
7.证券交易税法
(二)学习与考核要点:1.流转税法的特征与发展;2.增值税法律制度;3.消费税法律制度;4.营业税法律制度;5.关税法律制度;6.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7.证券交易税法律制度。
(三)学习期间:第9周至第11周(12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5与专题4)9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3学时。
(五)思考题
1.什么是流转税法?流转税法有哪些特点?
2.增值税的法定征税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何区别?
4.简述《消费税条例》的主要内容?
5.营业税的纳税主体有哪些?
6.关税有哪些分类?如何认定关税的定税价格?
7.为什么我国要开征土地增值税?
8.谈谈我国证券交易税立法的构想。
第七单元
(一)学习内容:第七章 所得税法
1.所得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2.企业所得税法
3.个人所得税法
4.农业税法
5.社会保障税法
(二)学习与考核要点:1.所得税的特征与模式;2.应税所得的定义与分类;3.内资企业所得税法;4.涉外企业所得税法;5.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6.农业税法的发展;7.社会保障税的改革。
(三)学习期间:第12周至第14周(12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5与专题4)9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3学时。
(五)思考题
1.什么是所得税?所得税有哪些特征?
2.所得税法律制度有哪些模式?它们各有哪些利弊?
3.什么是应税所得?应税所得有几种类型?
4.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进行了哪些改革?
5.简述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6.简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7.我国社会保障税如何进行立法?
8.简述我国所得税法的发展方向。
第八单元
(一)学习内容
第八章财产税与行为税法
1.财产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2.财产税法的构成
3.行为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4.行为税法的体系
(二)学习考核与要点 1.财产税法的特征与分类;2.交易税法;3.资源税法;4.土地使用税法;5.车船税法;6.遗产税法;7.契税法;8.印花税法。
(三)学习期间:第15周(4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得1与专题2)3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
1学时
(五)思考题
1.什么是财产税?财产税有哪些分类?
2.简述《房产税条例》的主要内容。
3.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几方面?
4.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5.《车船税条例》有哪些减免规定?
6.谈谈对我国遗产税立法的设想。
7.简述《契税条例》的结构。
8.我国《印花税条例》对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第九单元
(一)学习内容
第九章 税收征管法
1.税收征管法的概念与特点
2.税务管理
3.发票管理
4.税款征收
5.税务检查
6.税收法律责任
7.税务代理
(二)学习与考核要点:1.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的特点;2.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3.发票管理的主要规范;4.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5.税务检查的主要制度;6.税收违法行为及其主要责任;7.税务代理制度。
(三)学习期间:第16周至第17周(8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3与专题3)6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2学时。
(五)思考题
1.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具有哪些特点?《税收征管法》应进行哪些修改?
2.税务登记和税务申报各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3.简述《发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4.我国目前的税款征收方式有哪些?
5.什么是税收保全?什么是税收强制措施?两者有何区别?
6.税收检查有哪几种方式?如何进行税收检查?
7.什么是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违法行为应承担什么形式的法律责任?
8.什么是偷税?对偷税如何处罚?
9.什么是骗税?对骗税如何处罚?
10.什么是税务代理?税务代理应遵循哪些原则?
第十单元
(一)学习内容
第十章 税收争讼法
1.税收争讼法的概念与特征
2.税务行政复议
3.税务行政诉讼
(二)学习与考核要点:1.税收争讼法的概念,意义与特征;2.税务争讼的种类;3.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和范围;4.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5.税务行政诉讼的性质与范围;6.税务行政诉讼程序。
(三)学习期间等18周(4学时)
(四)实施方式:听课(含授课2与专题1)3学时;自学、讨论与作业1学时。
(五)思考题
1.什么是税收争讼法;税收争讼法有哪些特点?
2.税收争讼有哪些分类,其相互关系如何?
3.什么是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应遵循哪些原则?
4.税务行政复议包括哪些范围和程序?
5.什么是税务行政诉讼?如何理解税务行政诉讼?
6.税务行政诉讼包括些范围和程序?
六、复习考试
第19-20周为复习考试时间,8学时。实行闭卷考试。由北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成绩由笔试与日常自学、作业、讨论在线时间与表现综合评分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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